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网(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网站官网)
本文目录一览:
- 1、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书目在哪查
- 2、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都有哪些招生方式?
- 3、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 4、东北林业复试调剂2022时间
- 5、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人数
- 6、2022年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章程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书目在哪查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考书目可以在校园网查询,也可以去图书馆进行查找,截至2018年底,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馆藏图书总量361.8万册(含院系资料室和各个分馆)。
其中纸版图书232.8万册,电子图书129万册,中外文数字资源122个。形成了以林业为特色,侧重森林植物、森林生态、森林工程、森林保护、生物科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木材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学科内容齐全、文献类型丰富的资源体系。
是中国国内林业文献信息收藏最完整的图书馆之一,也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出版物指定收藏馆,是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和中国林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学校连续15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至今连续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2014年和2017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三育人”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
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都有哪些招生方式?
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都有哪些招生方式?近些年来,在职研究生一词被越来越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谈及,是因为在职研究生教育做出了一番出色的成绩,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专业人才,被许多企业单位所认可,是一种十分不错的进修方式,那么,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都有哪些招生方式?
据院校招生老师介绍,东北林业大学响应国家政策,开设了许多热门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分别是以同等学力申硕和专业硕士形式进行招生的。
同等学力申硕
以同等学力申硕形式报名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只要满足报名条件就能够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减轻了报名人员的压力,为更多的人提供了学习的机会,一般只要有大专学历就能够报名就读了,可为了入学门槛相当低了,如果想要申硕的话,则需要是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
专业硕士
以专业硕士形式报名东北林业大学在职研究生,需要是本科毕业并且具备3年的工作经验,或者是专科毕业有5年的工作经验,满足报名条件并且报名成功后,需要在12月底或者是1月份参加全国联考,联考通过后还需要参加院校的复试,院校会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可以联系在线老师进行详细咨询。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 #考研# 导语】 考 网考研频道从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东北林业大学现面向全国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东北林业大学!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外语语种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统考科目外语语种要求。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关要求》(附件2)。
三、接收程序
1.各学院在网上公布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要包含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及计划人数。
2.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进行网上申请,向我校递交有关材料。
3.各学院依托“推免服务系统”对申请的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对申请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书》(附件4),并提交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5)。
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东北林业大学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附件6)及各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后续发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邮政编码:150040
学校主页: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
电子邮箱:yzb@nef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
【附件1: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相关要求.pdf】
【附件3: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4: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书.docx】
【附件5:东北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x】
【附件6: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办法.doc】
原文标题: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文章来源:
东北林业复试调剂2022时间
2022年,东北林业大学复试调剂时间将在7月中旬开始,预计持续到8月底。此次复试调剂面向全国各省市地区的考生,以满足学校招生规模要求并补充招生名额。
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将按照学校的要求安排,考生需要及时注意学校的官网和网上服务平台,以了解最新的考试报名和考试安排信息。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将由学校确定,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学校官方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最新消息,做好准备。
另外,考生在报名参加复试调剂时,还需要提交一份报名表,表格中填写有关考生信息,如考生基本信息、教育背景、考试成绩等。完成报名表提交后,考生还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考试资料,以便学校审核和查验。
总之,2022年东北林业大学复试调剂的报名时间将在7月中旬开始,考生需要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和网上服务平台,以获取最新的报名和考试安排信息,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以及准备考试。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官网信息显示,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招生总数为4448人,其中本科生4124人,专科生324人2020年东北林业大学共招收本科生5685人,专科生1437人。
2022年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东北林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东北林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注册地址为 黑龙江 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类型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 就业 、内地西藏班、 新疆 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 民族 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组织和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特殊类型招生 考试 、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以及对本科 新生 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保持各省(区、市)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各省(区、市) 高考 报 名人 数、生源质量、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录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在 浙江 省、 山东 省、 河北 省、 辽宁 省、 重庆 市调档比例为100%,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每一个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在 上海 市、 北京 市、 天津 市、 海南 省、 江苏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调档比例为105%以内,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第十六条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港澳台侨招生等类型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要求应届考生报考,其他招生计划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日语、俄语授课,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 填报志愿 。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学合作举办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化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上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二十六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 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体,“牵手”奖学金和“牵手”励学金等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 成长 成才。
第二十八条 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也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学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中学费最低标准执行,分流进入专业后按所学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国外 学习 期间,学费由国外大学按照当年发布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咨询电话:0451-82190346;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2924。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